各教學單位:
為不斷完善學校教學質量監(jiān)控與保障體系,培育濃厚質量文化,根據(jù)《山東科技大學人才培養(yǎng)“十四五”規(guī)劃》(山科大發(fā)〔2021〕70號)《山東科技大學一流本科固本工程實施方案》(校黨字〔2019〕71 號)等文件精神,現(xiàn)組織開展教師教學質量學生評價工作,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價對象
本學期所有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教師。
二、組織方式
各教學單位負責教師教學質量學生評價工作具體組織實施。
三、評價時間
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。
四、評價方法
本次教師教學質量學生評價工作采用超星學習通評價系統(tǒng),操作流程:

請各教學單位對學生開展評教做好宣傳引導工作,要求學生對任課教師的教學情況做出認真客觀的評價,對教師教學態(tài)度是否認真、能否做到嚴格管理課堂、輔導答疑是否及時、師德師風情況等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評價,學生參與評教率將計入年終單位考核指標。
教務處
2023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