窗體頂端
窗體頂端各教學單位:
根據學校《關于組織申報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(2020年第二批)的通知》要求,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是教育部為了“促進產學合作育人,著力培養(yǎng)適應產業(yè)發(fā)展需要的應用型、復合型、創(chuàng)新型人才”,通過協調相關企業(yè),以企業(yè)立項、企業(yè)資助的形式,支持高校開展教學改革和大學生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訓練的專項項目。教師可申報“新工科、新醫(yī)科、新農科、新文科建設”“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”“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教育改革”“師資培訓”“實踐條件和實踐基地建設”五類項目,學生可申報“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聯合基金”項目。
本批次共有366家企業(yè)支持項目13621項,各企業(yè)申報指南詳情請登錄“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平臺”(以下簡稱平臺,網址:http://cxhz.hep.com.cn)查詢。
二、項目申報
1.學校對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申報實行“教師/學生申報、單位推薦、學校評審”制度。教師/學生在平臺進行注冊,填寫項目申請書,所在單位根據專業(yè)建設和人才培養(yǎng)需求對申報書內容進行審查后確定推薦申報項目,學校組織專家評審。
2.教師應結合教學工作實際,科學確定項目申報內容,確保項目獲批后能夠按期完成建設任務。教師作為項目負責人,同時在研的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不能超過3項。
三、時間安排
2020年第二批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增加了學校管理員審核環(huán)節(jié),所有申報項目需在平臺通過學校管理員審核后方可進入企業(yè)評審。
1.2021年1月10日—2021年1月31日:高校教師/學生按照《2020年第二批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高校申報說明》(附件1)和《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平臺高校申報操作指南》(附件2)要求進行注冊申報。學校管理員審核校內申請。
2.2021年2月1日—2021年3月15日:企業(yè)評審項目;校企簽訂合作協議;項目負責人上傳合作協議;企業(yè)確認協議并提交立項報告。
四、相關要求
1.請各單位根據工作實際,組織教師申報,于2021年1月24日上午11:00前將《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申報書》紙質版一式2份和《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申請審查意見表》(附件3)紙質版一式1份交教學科研部教學科,電子版發(fā)至skdjnxqjxk@sdust.edu.cn。
2.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組織立項的項目,學校鼓勵教師申報并加強對項目申報、實施過程和結題的管理。各單位要加強對項目全過程的監(jiān)督管理,尤其把好項目申報關,確保項目建設內容符合學校和單位教學實際。
聯系人:范明芳
聯系電話:58863179
附件:
1.2020年第二批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高校申報說明
2.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平臺高校申報操作指南
3.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申請審查意見表
教學科研部
2021年1月11日
窗體底端